2016年(第2号)
根据国土资源部《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矿业权交易规则(试行)》、《黑龙江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及《黑河市矿业权交易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嫩江县国土资源局委托,黑河市矿业权储备交易中心对嫩江县双山建筑用砂采砂场进行公开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采矿权情况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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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名称 |
面积 (km2) |
储量 (万立方米) |
开采年限 |
生产规模 (万立方米/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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嫩江县双山建筑用砂采砂场 |
0.0239 |
9.56 |
3年零1个月 |
3 |
矿区范围拐点坐标(1980西安坐标系)如下:
拐点号 X Y
1 5414053.00 42443209.00
2 5414117.00 42443184.00
3 5414172.00 42443481.00
4 5414086.00 42443515.00
开采标高:260.9米至255.7米。
二、竞买人资质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均可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参与竞买的企业法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同一法定代表人注册的多家公司或母子等公司,只能由其中一家公司申请参加竞买)。本次挂牌不接受个人和联合体竞买。
2、违反《矿产资源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行为的单位(包括子公司及相关联的企业)不得参加竞买。
3、竞买人以弄虚作假、恶意串通、暴力威胁、行贿等非法手段成交的,一经查实,竞买结果无效,取消其竞买资格,解除合同,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和有关规定费用不予退还;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报名要求及相关材料
1、竞买申请书、公司(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无法到场的,需提供公证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以上证照验原件。
2、本次竞买活动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报价。
四、竞买的申请与办理
竞买者请于2016年7月1日至2016年7月5日(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及企业公章到黑河市矿业权储备交易中心(黑河市东兴路9号,黑河市国土资源局爱辉分局501室)申请报名,经资格审查获准,缴纳10万元竞买保证金,取得竞买资格。
五、竞买保证金处置方式
竞买成交后,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可转缴采矿权价款和相关费用;未竞得采矿权者,其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竞得人在成交三日内必须支付全部的成交价款及相应的交易服务费并按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逾期不缴纳的,视为自动放弃,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因违约而再次挂牌所造成的损失。
六、本次挂牌出让相关事宜
采矿权出让底价仅包含采矿权价款,不包含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使用费、报告编制费和交易服务费等。
七、公告、报名、挂牌时间
公告时间:2016年6月16日至2016年7月5日。
竞买报名时间:2016年7月1日至2016年7月5日 (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黑河市东兴路9号。
挂牌时间:2016年7月6日至2016年7月19日11时(节假日除外)。
八、风险提示
矿业投资属于风险投资,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变化和政策法规变化风险,且采矿权出让资料与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出入,竞买人在参加本次采矿权竞买前,可自行实地踏勘,了解采矿的风险情况,采矿风险和竞买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请慎重决策。
九、异议提示
对本次采矿权出让有异议者,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向黑河市矿业权储备交易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否则视为同意。
未尽事宜,详见采矿权出让文件。
联系方式: 0456-8220870
黑河市矿业权储备交易中心
2016年6月16日